近日,多位深圳家长在网络留言板上留言,建议取消家长在校门口站岗执勤的义务。对此,深圳多区教育部门作出回应,强调该制度遵循自愿原则,旨在保障学生交通安全。
宝安区一位家长提出,现代家长面临多重压力:既要应对职场挑战,又要承担家庭责任,包括辅导功课、照顾老人等。双职工家庭尤其难以抽出时间参与站岗执勤。该家长建议:
1. 增加专业交通管理人员在上下学时段的值守
2. 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,如设置智能信号灯、清晰标识等
龙华区一家长则建议,可将义务站岗改为有偿服务,由家长自愿选择参与方式。他指出,许多参与站岗的家长是老年人,实际效果有限。如果将有偿的费用进行分摊,既不用耽误家长的上班时间,也能起到更好的效果。
官方回应:自愿参与,持续优化
对此,宝安区教育局回应称:
家校警义工队是2017年由市交警支队、交通局和教育局联合发文组建,要求中小学必须建立,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建立。现在我区所有的学校和大部分幼儿园已建立,每天有一大批学生家长参与护航活动,有力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。
此前,我局已组织表彰了一批优秀家长义工。根据上级通知要求,此项工作由家长自愿参与,不得强制。今后在工作中,我们将继续督促各辖区各学校幼儿园,严格落实上级通知要求,全力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。
后续回应中,宝安区教育局表示已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。此项工作由家长自愿参与,不得强制。
龙华区教育局回应表示:
经核实,学校贯彻落实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》的家校警执勤重要举措,现就您关心的问题说明:
当前优化措施学校将启动以下改进:
1.自愿执勤制:家长自愿为原则,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执勤(如双职工、孕妇、残疾等),可告知班级家委主任,不安排站岗。
2.数字化管理:本月将在志愿深圳小程序上开设我们学校的志愿者服务工时业务,支持自主预约时段、扫码签到、服务时长存档。
此外,龙华区教育局还答复了关于法律与经费的说明:
1.根据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第六、二十一和三十七条等说明,开展志愿服务,是旨在开展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,但可为需要者开具志愿者工时证明。
2.学校年度安全专项经费已采购义工马甲、反光背心、交通指挥棒等装备,保障执勤安全。
(原标题:《网友建议取消“家长校门口站岗”,深圳多区教育局回应:自愿参与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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